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在水稻稻纵卷叶螟低龄幼虫盛发期开始 |
产品性能 | 1.本品为经微生物发酵产生的抗生素类杀虫剂,具有强烈的触杀和胃毒作用,兼具熏蒸作用,能刺激昆虫神经肌肉系统释放γ-氨基丁酸,对昆虫的神经传导产生抑制作用,昆虫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2-4天后死亡。 2.本品能渗透作物叶片杀死表皮下的害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蜂鸟鱼蚕等生物有毒,周围开花作物花期及蚕室、桑园附近不可使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严禁药液污染水源。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鱼和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的产生。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救措施: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院治疗。 5.清醒者立即催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昏迷患者不能催吐或灌任何东西。在抢救过程中禁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