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抛秧后5—10天、机插秧当天后用药。施药前须灌水3-5厘米,水层在水稻心叶以下。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磺酰脲类和酰胺类除草剂的混剂,内含安全剂(解草啶),是一种选择性内吸传导型的水稻田除草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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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范使用本品。应根据田间杂草草相及抗性等具体情况,科学合理用药。 2.避免药剂与其它作物接触。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鱼、虾、蟹等套养稻田禁止使用。 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 8.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请医生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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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防雨淋。运输和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远离火源或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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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