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45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2.本品施药时期掌握在卵孵化盛期至低 |
产品性能 | 本品兼有阿维菌素触杀、胃毒、渗透力强的广谱杀虫作用以具备甲氧虫酰肼对昆虫生长调节的作用,可以使二化螟等鳞翅目幼虫中毒又可以刺激幼虫生长发育,使其蜕皮而死,并能抑制摄食。 |
注意事项 |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处级抗性产生。
2.本品对家蚕、赤眼蜂有毒,室友室和桑园附禁用,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告示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请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如需业务和技术上支持请即与本公司客服服务中心联系。如果您要将本产品用于出口农产品,请参照相应进口国的相关标准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一身导致患者高度昏迷。应立即引吐并给口才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洗胃,对症治疗。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使用清水冲洗 15分钟以上。不慎吸入,移至空气流能处。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