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产品既可用于专业化机械种子处理,也可用于手工种子处理。专业化机械种子处理:选用适宜的机械,根据其要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肟菌酯和异噻菌胺的复配制剂。其中肟菌酯为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具有良好的保护、治疗和渗透活性。异噻菌胺为异噻唑甲酰胺类杀菌剂,并不直接作用于病原菌,而是通过诱导植物产生系统抗性达到防治病害的目的。本产品对水稻恶苗病、苗瘟和叶瘟有较高的防效和较长的持效期。 |
注意事项 | 1.符合国家良种标准的水稻种子才能用本产品处理;2.手工种子处理的水稻种子,阴干后播种;专业化机械种子处理如不立即播种,应按行业要求进行储藏。3.配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4.种子处理和播种时应戴手套、口罩、防护面罩、穿防护服等。配药和施药处理过程中必须戴手套操作。5.处理后的种子禁止人畜食用,如需晾晒必须有专人看管,特别要注意远离儿童等无关人员,防止误食中毒;6.操作本品时应禁止饮食、吸烟和饮水等。7.空包装应三次清洗,压烂或划破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作他用。8.施药后应及时洗澡,清洗防护用具和衣物等。9.药品及废液严禁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严禁在河塘清洗施药器械,应特别注意和保护鱼、水蚤等水生生物的安全。10.播种后要立即用土覆盖种子并及时处理散落在田间地头的种子,防治鸟类等动物误食。11.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一般建议:将中毒者从危险区域转移,脱去受污染衣物,并妥善处置,转移时须保持中毒者稳定的侧卧体位。2.如误吸入:将患者移到空气新鲜处,使其保持温暖和休息,寻求医疗救助或拨打中毒咨询电话。3.如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并用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立寻求医疗救助或拨打中毒咨询电话。4.如误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20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先冲洗5分钟,摘掉后再继续冲洗,如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5.如误食:禁止引吐,用水漱口,并立即携此标签就医;无特定解毒剂。通常不建议洗胃处理,但大量吞食(超过一口)且在两小时内,可考虑给服活性炭和硫酸钠。6.如发生中毒或化学事故,请拨打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响应专线0532-83889090。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应以原包装置于干燥、阴凉、通风处加锁保存,避免儿童等无关人员接触。2.勿与食物、饮料及饲料、种子、肥料、粮食等其他产品同贮同运。3.适宜的储存温度为0℃~30℃。4.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