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使用本品后的水稻至少间隔28天才能收获,每季最多使用2次。
(2)应于水稻稻瘟病发病前或发病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稻瘟酰胺和三环唑复配产品。稻瘟酰胺为黑色素生物合成抑制剂,主要是抑制小柱孢酮脱氢酶的活性,为脱氢酶抑制剂。三环唑虽然也是黑色素生物合成抑制剂,但为还原酶抑制剂,主要抑制附着孢黑色素形成,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稻瘟酰胺与三环唑的作用位点不同。两者混配可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 |
注意事项 | (1)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也不能排入河塘等水体。鱼或虾蟹套养的稻田禁用。
(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
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由于该药剂有迟缓发作的可能性,因而必须对误服者进行48小时的观察。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稻瘟•三环唑总有效成分含量:40%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