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适宜施药时期为水稻移栽前3-5天,杂草未萌发或萌发初期,即稻田灌水整平后呈泥水状态时,直接拌细沙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除草机理不同的两种除草剂噁草酮、丙草胺复配而成除草剂、药剂通过杂草的幼芽、根和茎的吸收进入杂草体内积累在旺盛部位、抑制生长、致使杂草组织腐烂死亡,能有效防除稗草、千金子、节节菜、泽泻、矮慈姑、牛毛毡及鸭舌草等大部分一年生禾本科杂草、莎草及部分阔叶杂草,持效期可达30-50天。 |
注意事项 | 1、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2、对水生物和鱼类风险较高,在使用时尽量避免对上述非标靶生物的接触,做好安全使用工作,使用时尽量避免污染河塘等水体,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3、用药后,药械应彻底清洗,废水及包装物应妥善处理。
4、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药,注意安全防护,避免造成人、畜中毒事故。 |
中毒急救措施 | 1、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应避免接触,注意防护,若不慎接触药液,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
2、目前尚无特效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