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水稻叶瘟病,在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第一次施,7-10后施第二次药。2.防治水稻穗颈瘟,在水稻破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氟环唑和三环唑混配而成,兼具保护和治疗活性,杀菌谱广,抑菌独特,安全性好,对水稻稻瘟病具有较好的防效。并且非常适于抗性管理和病害综合治理。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时需做好保护措施,戴手套、面罩或护目镜及口罩,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避免吸入雾滴。2、施药期间切勿抽烟或饮食。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封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中。4、勿将本品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本品对鱼及水生生物有毒,请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施药。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6、使用后的包装袋应妥善处理,不得他用或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过敏者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请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轻柔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5、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防止胃残余物进入呼吸道。如果病人已昏迷,切勿经口喂入东西或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