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低温早春杂草生育旺盛期使用。2、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苹果树幼嫩茎叶上及邻近作物田。 3.本品与 |
产品性能 | 该剂是有机磷类除草剂草甘膦和苯氧羧酸类除草剂2甲4氯复配而成,速效性较好,对阔叶杂草及禾本科杂草有防治效果,适用于非耕地。 |
注意事项 | 1.施药时要穿防护衣、裤,戴口罩、手套等此时不能吸烟、饮食等。施药后要用肥皂洗手、洗脸。要顺风喷雾,以免药液接触皮肤、进入眼睛内引起炎症。 2.勿与酸性物质接触,以免降低药效。 3.喷雾器使用后要彻底清洗干净,以免喷桶内残留药液在其它作物上使用而产生药害。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另作它用。 4.施药后5天内,不能放牧、割草、翻耕等。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6.用清水稀释药剂,不能用混水,否则药效降低。7、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药液溅到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就医。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误服或误饮时立即饮用大量水或牛奶,马上将病人连同标签送医院急救,请医生对症治疗,注意防止脑水肿和保护肝脏。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对金属如钢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蚀作用,故药品贮存与使用时应尽量用塑料容器。存放在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存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可与食物、饲料、饮料、粮食等同贮同运。运输时要防潮、防晒,轻拿轻放,用专门车辆运输。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