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在卵孵化盛期至1-2龄幼虫期前施药,注意喷雾均匀。本品在棉花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和苯甲酸基苯基脲类农药混配而成,具有胃毒和触杀。 |
注意事项 | 1.施药时应穿防护服和手套,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吸入药液。不得在现场饮食、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澡,并更换衣服。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 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4. 本品对赤眼蜂风险高,天敌放飞区禁用。
5.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 使用后的包装物不可随意丢弃,应交当地相关部门处理。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不慎接触皮肤,应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溅入眼睛,应用清水冲洗;不慎吸入,应立即将患者转移至清新空气处。本品无专用解毒药,若误服或中毒,应及时就医诊治。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运过程中不损坏、不倒塌、不泄露。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