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将稻种浸种催芽,破胸后按比例加入本品,不停翻动3-5分钟,使药剂均匀地附着在种子表面,再晾20&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干扰昆虫神经系统,使昆虫的肌肉及腺体持续兴奋,最终死亡。具有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 |
注意事项 | 1.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应用。
2.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范使用本品,科学合理用药。
3.本品对鱼类、鸟类及野生动物有害。处理过的种子被鸟类觅食可能致
命,因误食致死的鸟尸会对其它鹰类及肉食鸟类造成危险,应立即掩
埋或处理。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
4.本品不可直接撒施在水塘、湖泊、河流等水体中或沼泽湿地。自撒施地区被风吹散或雨水冲走的药剂可能对附近的水生生物造成危险。不要在水源清洗用具或处理剩余药剂。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鸟类保护区禁用,播种后应立即覆土。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5.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避免药剂与其它作物接触。
6.本品严禁兑水喷雾。
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8.本品对蜜蜂和家蚕有毒,使用本品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9.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
10.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11.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为头晕、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痛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急救措施:误服应立即送医院诊治。本品解毒剂为阿托品,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者及时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适宜储存温度为0℃~35℃。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防雨淋。运输和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