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在稻瘟病发病前或初期开始施药,间隔7-10天施药一次,可连喷2-3次。注意均匀喷雾。大风天或预计1小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农用抗菌素类低毒杀菌剂,有较强的内吸性,同时具有预防和治疗作用。本品对水稻稻瘟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大豆、杉树(特别是苗)、藕对本品较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本品不可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强碱性药剂混用。
2、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配用药期间禁止吸烟、饮食。用药后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洗净手部、脸部及接触到药剂的身体部分。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4、孕妇、哺乳期妇女不可参加施药工作。
5、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不慎吸入,立即将中毒者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处理;并立即送医院治疗。
2、如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粘附皮肤后用肥皂水清洗。3、误服,携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远离热源、火源。
2、本品贮运应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不可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运。
3、运输时应注意防晒、防潮、防雨,搬运时轻搬轻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