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稗草等禾本科杂草2-3叶期施药,先放干田水,后均匀喷雾,用水量为30-50升/亩,药后一至两天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传导型除草剂,药液经茎叶、幼芽及根系吸收,通过木质部和韧皮部传导至分生组织,抑制植株生长,使生长点失绿,处理后7-14d顶芽变红,坏死,2-4周植株死亡。可有效防除稗草等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不宜在缺水田、漏水田盐碱田及有机质含量高的田块使用。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和口罩等防护用品,避免农药与皮肤接触或吸入。施药期间不可饮食、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3、施药后彻底清洗施药器械,废水妥善处理,以免污染水源与环境。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另做他用或随意丢弃。
5、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严禁药液流入河塘,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
6、本品对家蚕、蜜蜂有毒,应避开花期使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天敌放飞区和鸟类保护区。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就诊,目前尚无特效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运输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公司有关安全运输规定。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