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烟酰亚胺类农药。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和口罩,避免吸入药品。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2.开启包装物时,操作人员要穿戴好防护眼镜、口罩和工作服,使用固定防爆扳手或防爆钳子开启。
3.用过的废气包装物应进行回收重复使用,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固体焚烧处理。
4.如不慎泄露或遗洒立即回收并转移至固体废渣处储存,达到一定数量后,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固体焚烧处理。
5.一旦发生火灾,消防人员必须全身穿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可用水、沙土、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的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5.本品无专用的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