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施药方法:1.最好在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宜在晴天露水干后喷雾。用清水将本剂稀释后定向均匀喷雾在杂草叶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灭生性内吸传导性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将杂草连根杀死。 |
注意事项 | 1、本品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翻地等。
2、本品不可用金属容器存放。
3、施药时穿长裤、戴手套、眼镜等;不能吸烟、饮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4、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械。
6、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7、施药后的喷雾器要反复清洗干净,以免残留的药液在其他作物上造成药害。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干净。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无专用解毒药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本品不能用金属容器盛装。
3、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4、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铵盐含量:41%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