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水稻叶瘟时在发病初期第一次施药,孕穗后期-破口期施药一次。防治水稻穗颈瘟和谷粒瘟时,孕穗后期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氟环唑和三环唑复配而成的杀菌剂,具有预防、保护、治疗多重作用,对水稻真菌性病害有良好的活性,本产品用于在水稻上防治水稻稻瘟病,按推荐使用技术使用时,有较好防效,且对水稻安全。 |
注意事项 | 1、使用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
2、建议选择与本品作用方式不同的杀菌剂交替使用。
3、本品不可以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无典型中毒症状。不慎误服: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医生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就医;不慎眼睛溅入或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应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禁止说笑打闹、吃、喝、抽烟;运输时要防潮防晒。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