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棉铃虫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盛期进行施药,当棉田内二代棉铃虫卵急增期的第三天开始喷用本品。 2. |
产品性能 | 甲氨基阿维菌素是一种低毒的杀虫剂,通过抑制害虫运动神经内氨基丁酸传递,使害虫几小时迅速麻痹、拒食、缓慢或不动。对害虫有触杀和胃毒作用,7天后形成第二次杀虫高峰。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蜜蜂、鸟类、鱼、家蚕、水蚤、藻类及赤眼蜂等生物有较高风险。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止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勿用于靠近蜂箱的田地,鸟类保护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严禁在养虾、蟹、鱼的稻田使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2.使用本品应采用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长衣、长袖、靴子,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6.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有刺激性,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对眼睛的防护。中毒急救: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1.14%。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