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抽穗期施药一次,施药时应周到、均匀,勿重喷或漏喷。2.大风天或下雨前后,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使植物细胞分裂和延长的双重作用,促进根系发达,增强光合作用,提高作物叶绿素含量,促进作物对肥料的有效吸收;同时能使植物提早成熟、改进品质,还能迅速打破植物种子、块茎和鳞茎等器官的休眠,促进发芽、分蘖、抽苔、提高结果率等。按登记剂量使用时,对水稻生长有较好的调节作用,且对供试水稻安全。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植物生长调节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