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杂草生长盛期使用,均匀喷雾; 2. 避免在连续霜冻和严重干旱的条件下用药。施用6小时后下雨不影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灭生性触杀型除草剂,为谷氨酰胺合成酶抑制剂,导致铵离子累积,抑制光合作用。具有杀草谱广、速度快、持效期长、耐雨水冲刷等特点。 |
注意事项 | 1. 注意漂移药害;2.
使用本品时应戴手套,口罩,护目镜、穿长衣长裤,避免吸入和皮肤接触药液。施药期间不可进食、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水洗手;3.
施药区域严禁放牧和畜禽进入;4.
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5.
废旧容器请勿回收利用,应用清水冲洗3次,并以安全的方式处理废旧容器、洗液和残余药液,不可随意遗弃或作他用,避免造成环境和水污染;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 吸入:将病患转移至空气新鲜处。保持病患姿势舒适,呼吸顺畅。若呼吸出现或停止,进行人 工呼吸。若感觉不适,立即就医。2.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受污染的衣物和鞋子,用大量清水冲洗。 衣物和鞋子应彻底清洗干净,若无法彻底清洗则弃置处理。若出现皮肤刺激或皮疹,请就医。3.
误 服:漱口,切勿经口给予失去意识的病患任何东西。无医生告知切勿引吐。若出现呕吐,确保病 患能呼吸顺畅。若感觉不适立即就医。 4.
眼睛接触:打开眼睑,用清水缓慢的冲洗15-20分钟。 若佩戴隐形眼镜,冲洗5分钟后摘除并继续冲洗。若眼睛刺激持续,请就医。5. 解毒剂: 对症治 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 贮存在原装容器中,置于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