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除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在水稻移栽后5-7天,杂草2-3叶期施药;亩用水量15-30公斤,喷雾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磺酰胺类除草剂,经由杂草叶片、鞘部或根部吸收,传导至分生组织,造成杂草生长停止,黄化,然后死亡。对禾本科杂草、莎草和阔叶草有良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1.制种田因品种较多,须根据当地示范结果使用。2.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眼镜、口罩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3.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清洗喷药器械或废弃药液时,切忌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请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7.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动物实验表明可能造成眼或皮肤刺激。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眼睛溅入∶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如配戴隐形眼镜,冲洗1分钟后摘掉眼镜再冲洗几分钟。如症状持续,携此标签去医院诊治。误食∶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皮肤沾附∶脱去被溅到衣服。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衣服彻底清洗后方可再穿。给医护人员的提示:可用乙醇和血透析方法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存或运输时堆层不得超过规定,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导致产品泄漏。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