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使用方便,可供种子公司作种子包衣剂,亦可供农户直接进行种子包衣。
2. 用于处理的种子应 |
产品性能 | 本品用于种子处理,可防治作物的种传和土传真菌病害。 |
注意事项 | 1. 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在种子处理过程中,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药液。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 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配药时,操作人员应戴防渗手套和面罩或护目镜,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种子处理时,应戴防渗手套,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
3. 种子处理结束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4. 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存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
5. 播后立即覆土,严禁禽畜进入。
6. 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干净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但不得在河塘中洗涤。
7. 勿将本品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
8. 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
9.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按标签推荐方法使用,无典型中毒症状。
急救措施:
1. 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
3. 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 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
5. 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 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物、饮料和动物饲料放在一起贮存和运输。
2. 本品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贮藏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35℃。
3. 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
4. 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5. 自生产日期起,原包装存放在阴凉、干燥处,保质期为2年。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