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水稻纹枯病发生前或初期开始施药,兑水40-60升/亩均匀喷雾,视病害发
生情况,间隔期7-1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苯并咪唑类杀菌剂,具有治疗和保护双重作用,对子囊菌纲的某些病原菌和半知菌类中的大多数病原真菌有效。可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药液。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和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或废液污染水源地。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7天内不得把田水排入河、湖、水渠和池塘等水源。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不慎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到医院就诊。
5、可用阿托品解毒,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口服和肌肉注射。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防雨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与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