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蚜虫发生期,兑水均匀喷雾施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甘蓝作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阿维菌素和啶虫脒原药与乳化剂及溶剂配制而成,具胃毒及触杀功能,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防治蔷薇科观赏花卉和甘蓝蚜虫具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及裸露部位。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清醒着立即催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切勿给已经昏迷的患者灌喂任何东西或催吐。避免使用能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