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使用方便,可供种子公司作种子包衣剂,亦可供农户直接拌种包衣。
2.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咪鲜胺药和吡虫啉复配的拌种剂,能有效防治水稻苗期恶苗病和蓟马。 |
注意事项 |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范使用本品,科学合理用药。
2.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拌种后不能闷种、晒种。
3.处理过的种子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尽快使用,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畜禽,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
4.播种后必须覆土,严禁畜禽进入。避免药剂与其它作物接触。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播种后应立即覆土。
7.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9.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请医生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适宜储存温度为0℃~35℃。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防雨淋。运输和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切勿倒置。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