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以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除草剂原药。本产品仅用于加工除草剂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本品对鱼和水生生物有毒,勿将废液等排入地下道和附近水源,避免影响鱼类和污染水源。严格按照推荐方法使用、操作和贮藏本品。生产或加工时应接受相关技术部门的指导。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或防毒面具,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手套,穿透气防毒服。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万一着火,使用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灭火剂。如小量泄露,用砂土吸收,如大量泄露,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按标签推荐方法使用,无典型中毒症状。一旦发生中毒,请对症治疗。 中毒急救: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 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6.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物、饮料、粮食和动物饲料在一起存放或运输。 2.本品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3.贮藏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35℃。 4.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