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适用于马齿型及半马齿型玉米田使用;但不同玉米品种的耐药性有差异,初次使用,需经安全性试验确认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玉米田苗后专用除草剂,能有效地防除玉米田中多种一年生杂草。其被叶和根迅速吸收,并通过木质部和韧皮部迅速传导。通过乙酰乳酸合成酶来阻止支链氨基酸的合成。施用后杂草停止生长,4-5天新叶褪色、坏死,并逐步扩展到整个植株,一般条件下处 理后20-25天植株死亡。玉米对该药有较好的耐药性,处理后出现暂时褪绿或轻微的发育迟缓,但一般能迅速恢复而且不减产。 |
注意事项 | 1、甜玉米、糯玉米、爆裂玉米、制种玉米田、自交系玉米田及玉米2叶期前及10叶期后,不能使用本品。 2、不能和有机磷农药混用或使用有机磷农药一周内,不能使用本品。 3、前茬小麦田使用过甲磺隆、氯磺隆等长残效除草剂玉米田不能使用本品。 4、用药时如土壤干燥,请在隔天浇水至地表湿润,除草效果最好。砂质土壤不宜使用。 5、施药期气温应选择在20℃以上,使药效达到最佳。不可在大风天气施药。遇特殊条件,如高温干旱、低温、玉米生长弱小时,请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7、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口罩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8、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9、间套有其他作物的玉米田,不能使用本品。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眼、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4.若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可催吐、洗胃及导泻。无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