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移栽后5-7天,在秧龄30-35天以上,株高20公分以上的大苗移栽田使用。小苗移栽的机插河抛 |
产品性能 | 乙氧氟草醚为原卟啉原氧化酶抑制剂,使原卟啉累积,提高细胞膜脂质过氧化反应,导致不可逆转的细胞膜结构和功能损坏,在有光的情况下发挥除草活性。主要通过胚芽鞘、中胚轴进入植物体内,经根部吸收较少,并有极微量通过根部向上运输进入叶部,可用于防除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鱼类、水蚤、藻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也不能排入河塘等水体。鱼或虾蟹套养的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2)使用本品应该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靴子、长袖衣和长裤,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河肥皂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河肥皂冲洗。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