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属芽前除草剂,每亩兑水40-60公斤,苗前施药1次,注意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4小时内降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二硝基苯胺类农药。药剂进入植物体内后,主要抑制分生组织细胞分裂,从而抑制杂草幼芽及幼根的生长导致杂草死亡。 |
注意事项 | 1、本品属芽前除草剂,对已出苗杂草无效,用药前应先拔除已出苗杂草。 2、本品对鱼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饱和蒸气压较高,在地膜中使用,用量应适当降低。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4、避免在地表温度低于10℃的情况下施药,否则可能会降低药效。 5、遇天气干旱时,应适当增加土壤湿度,灌水后再施药以充分发挥药效。 6、本品在过低温度下储存会凝固,使用前请放于温水中溶解摇匀,不影响药效。 7、药液用清水稀释,不得 使用污水、浑浊水,以免影响药效。 8、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10、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赤眼蜂等天地放飞区域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抽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目前尚无特效解毒药,但可以通过洗胃治疗。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