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水稻稻飞虱初发期或始盛期施药,应喷雾均匀。2.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28天。3.施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作用机制不同的噻虫嗪和吡蚜酮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并具有强内吸传导性和内吸活性。作用机理是抑制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进而阻断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的正常传导,成虫和若虫接触药剂后,产生口针阻塞效应,停止取食为害,饥饿致死。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水稻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且对供试水稻安全。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等;不得吸烟、进食等;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3.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体(水田)。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用过的容器及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