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使用本品时,于杂草生长旺盛期按推荐剂量兑水稀
释均匀后,定向喷雾于杂草茎叶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草甘膦和苄嘧磺隆复配而成的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能
有效防除单子叶和双子叶、草本和灌木、一年生及多年生恶性杂草。施
药后主要通过植物茎、叶等绿色组织吸收,并迅速向茎、根部传导,将
杂草连根一并杀死。 |
注意事项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以及胶皮手套,以免污染皮肤
和眼睛,药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
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本品系灭生性除草剂,使用时不得喷到作物上。应选择晴好天气施
药,施药后4小时内遇雨应酌情补喷。
4.本品对水生生物、家蚕有毒,禁止在河流、池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
械,桑蚕养殖区附近禁用。
5.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
症状。急救措施:本品无特殊解毒药剂,如不慎溅入眼睛或沾到皮肤上
应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移离现场;误服应立即喝
大量水或牛乳稀释,并携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