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4叶期后用药,以稗草3-5叶期施药效果最佳。
2.用药前排干田水,保持湿润,药后1-2天内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二氯喹啉酸和双草醚混配的水稻田茎叶处理除草剂,对稗草等一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范使用本品。应根据田间杂草草相及抗性等具体情况,科学合理用药。
2. 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邻近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3.养鱼稻田禁用。施药时,雾滴应避免漂移到茄科、豆科等作物;施药后的
田水应避免流到茄科、豆科等作物田地。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4.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
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7.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适宜储存温度为0℃~35℃。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防雨淋。运输和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切勿倒置。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