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于水稻二化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发生期施药,根据虫情间隔7天可再施药一次,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两种不同作用机理的有效成分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和甲氧虫酰肼混配而成,对水稻二化螟有良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勿用浊水稀释,以免降低药效。2.喷雾时要均匀周到,用药量要准确。3.建议与不同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4. 本品对家蚕、蜜蜂及鱼类、溞类等水生生物毒性高,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应避免药液流入河塘等水体中,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7.孕妇、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产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误服:不可引吐,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若仍有不适,就医。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本品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运输时防雨防潮,装卸时轻卸轻放。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种子、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