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干旱气候不利于药效发挥,在土壤墒情较差时,可在施药后浅混土2~3厘米。2.每季作物施药一次。 |
产品性能 | 本品适用于作物播后苗前或移栽前土壤处理,通过萌发杂草的芽鞘、幼芽吸收而发挥杀草作用。主要用于防除花生田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请按照推荐剂量及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2、该药剂在低洼地或沙壤土使用时,如遇暴雨容易发生淋溶药害,需慎用。3、在配药及施药时,应穿戴好防护手套、口罩、防护眼镜、防护服、长裤及靴子等,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粘膜、伤口和污染衣物,此时不能饮食、吸烟,操作后洗干净手、脸等;4、使用过的空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另作它用,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以免污染水源;5、未使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中并密封保存。 6、施药地块严禁放牧和畜禽进入。7、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施药时严禁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8、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 5.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在正常贮存条件下,将本品密封贮存于阴凉、干燥、避光、通风好之处,放置于儿童不易触及的地方,并加锁保存。远离火源或热源,不可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同贮同运。 |
备注 | 质量浓度为480克/升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