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于水稻破口期和齐穗期(或病害发生前或发病初期开始,间隔7-14天)茎叶均匀喷雾施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农用抗菌素类与三唑类低毒杀菌剂的复配制剂,具有较强的内吸渗透性,同时具有预防和治疗作用。对水稻稻瘟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施药时应按农药使用规则进行操作,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禁止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脸、洗手。
2、该药对鱼类、溞类和藻类有毒,施药和清洗药械时避免污染池塘和水源,禁止在河塘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以免对水生生物等有益生物产生危害。对天敌赤眼蜂有毒,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对家蚕有毒,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
3、该药对蜜蜂有毒,(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附近蜂群的影响。
4、该药对鸟和蚯蚓有毒,鸟类保护区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禁止与食物、种子、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严防潮湿和日晒。
3、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