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或低龄幼虫发生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害虫接触或取食后,有效成分能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害虫很快停止进食,并发生不可逆转的兴奋、麻痹,最后死亡。可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鱼、溞等水生生物有剧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对家蚕、蜜蜂有剧毒,蚕室及桑园附近、开花作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对鸟类有高毒,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对赤眼蜂有高风险,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能随意丢弃。4)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或前后紧接着使用。6)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吸 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 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1.14%。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