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进行均匀茎叶喷雾处理,兑水量600-1050升/公顷。
2避免在大风和高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灭生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主要通过杂草绿色部分吸收并迅速传导到植物各部位,可将杂草连根杀死。本品用于防治非耕地杂草。 |
注意事项 | 1.施药后5天内不能放牧,割草,耕翻等。
2.本品不能用铁器存放,并且不能用无镶衬的铁质喷雾器喷雾,喷雾器使用后彻底清洗干净,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当地植保部门或生产厂家。
3.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的皮肤并更换衣物。
4.用过的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本品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器具;严禁将残液倒入湖泊,河流或池塘等,以免污染水源,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按照标签推荐方法使用,无典型中毒症状。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及时请医生诊治。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至空气清新处,若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误食:严禁引吞,应先立即用清水漱口,再携带产品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严防潮湿和日晒;2.远离火源与热源;3.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4.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存。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33%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