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稻飞虱虫害初期或若虫盛发初期喷雾使用,喷雾均匀。
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第二代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及内吸活性,对水稻稻飞虱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2、避免与强碱性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3、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周围)开花植物开花期、蚕室、桑园附近禁止使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6、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7、施药时应穿戴好手套等防护用品,施药后用肥皂洗净手和脸。
8、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目前没有典型中毒现象报道。
急救措施:
1.吸入中毒:立即将中毒者转移到空气清新的地方。如果出现呼吸困难,请实施人工呼吸并立即送往医院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下被污染的衣物和鞋子,并用大量清水清洗被污染的皮肤。
3.眼睛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充分冲洗眼睑,至少15分钟,如果有持续疼痛感,请到医院就诊。
4.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作洗胃处理,保持安静,对症治疗。
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状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将本品密封后储藏于干燥、阴凉、通风处。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3、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物品同储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