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沙蚕毒系列杀虫剂,对害虫有胃毒、触杀、熏蒸和内吸作用。药剂被植物叶片和根部迅速吸收传导到植物各部位,对鳞翅目等咀嚼式口器昆虫具有很好的防治作用。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接触本品应穿戴防护衣服和手套、防毒口罩,避免吸入药剂。工作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工作结束后用肥皂和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分。
2、加工车间应保持清洁整齐,注意防火,防治泄露,防尘。加工制剂时,要保证有足够的搅拌时间,使其制剂产品混合均匀。
3、泄露处理:隔离泄露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人员戴防尘口罩,穿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露: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运到废弃物处理场所处置;大量泄露:收集回收或运到废弃物处理场所处置。
4、原药对鱼类和蜜蜂毒性较高,避免污染。清洗药衣、药械等注意不要污染水源和水系,不要污染食物和饲料。
5、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早期中毒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急救治疗:如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阴凉处,不能与碱性物质、食品、种子、饲料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其它无关人员,加锁保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