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按推荐用药量,以药浆与种子比为 1: 50 -100 的比例将药剂稀释后(即100公斤种子加水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种子处理杀菌剂,该产品由三种具有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混配而成。其中,氟唑环菌胺属于新SDHI(琥珀酸脱氢酶抑制剂)类内吸性杀菌剂,对防治立枯丝核菌引起的病害有较好的效果。咯菌腈可以防治由高等真菌(如镰刀菌、立枯丝核菌)引起的苗期病害。而精甲霜灵能透过种皮,随种子萌发和幼苗生长内吸传导到植株的各个部位。 |
注意事项 | 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
1. 在种子处理过程中,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
2. 操作人员使用产品前应清洗双手和面部;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操作人员应戴防化手套(如:丁腈橡胶手套),戴防护面罩,穿长袖衣、长裤和防化靴。本品对皮肤有中度刺激性,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粘膜和伤口等。
3. 种子处理结束后,首先应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确保施药衣服同普通衣物分开清洗。
4. 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并加锁储存。处理过的种子应尽快使用,勿与食物、饲料等无关物品存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
5. 选择适宜的播种方式,必须覆土,剩余种子不得饲喂动物或作它用,严禁无关人员、禽畜等进入种子处理区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总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用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6. 应依照当地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农药空包装。使用过的铝箔袋空包装,请直接带离田间,安全保存,依照当地法律法规要求,交有资质的部门统一处理;其他类型的空包装,请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带离田间,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并妥善保存。
7. 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勿将本品、废液及清洗施药设备的水等弃于池塘、河溪、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切勿在以上区域附近清洗施药设备及施药衣物。
8.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制造厂敬告用户:严格按照推荐方法使用、操作和贮藏本品。使用时应接受当地农业技术部门的指导。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按标签推荐方法使用,无典型中毒症状。
中毒急救: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尽快标签送医院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被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请专业人员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尽快送医院就诊。
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中毒时,请拨打中国疾控中心中毒控制中心咨询热线:400-650-5726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物、饮料和动物饲料放在一起贮存和运输。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
2.本品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贮藏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35℃。
3. 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如为瓶装产品,请勿倒置。
4.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