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施药时期宜掌握在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效果更佳。2、大风天或预计下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膦酸类非传导性灭生性除草剂,是谷氨酸胺合成抑制剂,具有内吸作用。施药后杂草体内铵代谢紊乱,细胞毒剂铵离子在杂草内积累,与此同时光合作用被严重抑制,达到除草目的。 |
| 注意事项 | 1、使用时需定向均匀全面喷雾,喷雾时喷头上应加装保护罩,注意避免施药时药液漂飘移到临近作物。具体施用时,需在当地农技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2、本品遇土钝化,因此在稀释和配制本品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除草效果。3、施药时请带上口罩、手套,穿长衣裤等,不能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完毕请立即用肥皂水清洗手和脸。4、刚施药后的区域防止人畜进入;容器的洗涤用水和残留农药不得流入河流、鱼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此药。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要避免对这些有益生物的影响。 |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立即用大量的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立即移至空气清新处;如不慎误服,立即引吐,并携本标签及时把病人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的库房中。贮存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