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最佳使用时期为玉米苗后2-5叶期,杂草出齐时用药,每亩按规定用量兑水20-30千克均匀喷雾;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玉米田苗后选择性除草剂,由三种不同作用机制的除草剂混配而成,具有速效性好、杀草谱广、安全性高、内吸传导等特点。对玉米田禾本科杂草及阔叶杂草防效优异,杂草表现出叶片白化、植株畸形、扭曲、最终枯死等症状。 |
注意事项 | 1、如遇高温、干旱、玉米生长弱小时,请慎用。个别玉米品种对本剂较敏感,初次使用本剂,需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或先试验,安全后再使用。 2、使用本品后,前期玉米叶片可能有轻微药斑,可快速恢复,不影响生长。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时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4、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5、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6、用过的容器及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存或运输时堆高不得超过规定,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导致产品泄漏。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