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小白菜播种前或定植前撒施,每季最多使用一次,安全间隔期为30天。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生物源与有机磷农药相混的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和一定的渗透性能,对小白菜蛴螬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本品对鱼、溞类、蜜蜂、鸟、家蚕有毒,使用时不要污染鱼塘、河流、 蜂场、桑园。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蜜源植物花期和桑园、蚕室附近禁用。
4. 用完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
5.为减缓虫害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再请医生诊治。
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
4.误服:可用阿托品或用解磷定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应立即引吐、洗胃、导泄(清醒时才能引吐)。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r-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