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施药时期宜掌握在杂草生产旺盛期施药,效果更佳。 2.大风天或预计下雨,请勿施药。3.本品每季使用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非选择性触杀灭生性除草剂。具有一定的传导性,可被杂草绿色组织吸收。杂草受药后数小时即开始枯死。药液对成熟和棕色树皮无不良影响,药液接触土壤后钝化,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不影响土壤中的种子萌芽和出苗,对植物地下根茎基本无破坏作用。 |
注意事项 | 1.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2.配药及施药时,应穿防护服、靴子,戴防护镜、胶皮手套和口罩,避免吸入药雾。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粘膜及伤口。3.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作业,携此标签送医就诊。急救措施:如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如误服,立即引吐。并携此标签迅速将误服者送医院急救,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贮运时注意个人防护、轻装、轻放,防止破损。 2.贮运时应严防潮湿、日晒,不能与粮食、食品、饮料、种子和饲料等同贮、同运。 3.应放置于儿童触达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