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稻纵卷叶螟卵孵化盛期至1-3龄幼虫期施药,兑水均匀喷雾,茎叶处理。2.避免在强阳光下使用,大风 |
产品性能 | 杀虫单是人工合成的沙蚕毒素类似物,为乙酰胆碱竞争性抑制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是从发酵产品阿维菌素合成的一种半人工合成的杀虫剂,它主要以胃毒作用为主。二者复配对稻纵卷叶螟幼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和用具(如胶皮手套、口罩等),施药时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衣服、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洗脸。3.本品对蜜蜂和鸟高毒、赤眼蜂极高风险、对溞和家蚕剧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4.要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及其废液污染水源地;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后症状为:抽搐、恶心、痉挛、呕吐。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并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如果皮肤发炎,请医生诊治;如眼睛接触:立即用清水冲洗眼睛15分钟,仍有不适应携标签就医;不慎吸入:立即转移至空气新鲜处,如仍有不适应携标签就医;误食中毒,应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并应先判断是哪种农药中毒,如为杀虫单中毒,用1-2%苏打水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毒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小剂量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应防止过量忌用胆酯酶复能剂。如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中毒,则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