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水稻分蘖末期或发病初期施药用药,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推荐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噻呋酰胺和己唑醇的复配制剂,可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2)不要将剩余的药剂或洗涤药械的水放到池塘、河流等水体中。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孕妇及哺乳期女禁止接触。 5)远离水产养殖区,池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池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
中毒急救措施 | 1)对皮肤有刺激性,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2)对眼睛有轻度刺激,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4)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 5)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防雨防湿防潮,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物、饲料、饮料存放在一起。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商品同运同贮。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3.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并按规定路线行驶。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