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产品用于防治花生蛴螬,于花生播种期拌种施药。 2.所用种子均需达到国家良种标准;根据种子量确定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毒死蜱和噻虫嗪复配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对花生蛴螬有良好防治效果,持效期长。 |
注意事项 | 1.拌种和播种时应穿保护性作业服,戴口罩、手套等,严禁吸烟和饮食。2.处理后的种子严禁人畜食用,如需晾晒必须有专人看管,特别要注意远离儿童以防止误食中毒,播种后应立即覆土,以免畜禽误食。3.本品对蜜蜂、鹌鹑和家蚕有毒,应防止蜜蜂和鸟类接触本品或包衣后的种子,鸟类保护区禁用。4.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施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5.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清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经口中毒者应立即引吐,并携带本包装送医治疗,本品为复配制剂,出现毒死蜱中毒症状,解毒剂: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