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水稻田应于稗草2-3叶期施药。2.茎叶喷雾时,用水量20-30升/亩,施药前排水,使杂草茎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磺酰胺类除草剂,茎叶喷雾处理可以防除水稻田中的稗草(包括稻稗)、一年生阔叶草和一年生莎草等杂草。 |
注意事项 | 1.为延缓产生抗性,建议与其它作用类型的除草剂交替使用。2.药液及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不要污染水源。
3.采桑期间,蚕室、桑园附近禁用。水产养殖区附近、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开花植物花期禁用。
4.施药时应穿戴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立即洗手、洗脸。
5.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6.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动物实验表明无明显中毒症状。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空气流通处;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min;如有误服,应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给医护人员的提示:可用乙醇和血透析方法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存放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