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于水稻2叶1心期后,稗草2-3叶期施药。2.茎叶喷雾时,用水量20-30升/亩,施药前排水,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磺酰胺类除草剂,由杂草叶片、鞘部或根部吸收,传导至分生组织,造成杂草生长停止、黄化,然后死亡。 |
注意事项 |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范使用本品。应根据田间杂草草相及抗性等具体情况,科学合理用药。2.避免药剂与其他作物接触。3.在东北、西北水稻田,须根据当地示范试验结果安全使用。4.制种田因品种较多,须根据当地示范结果安全使用。5.施药前后一周如遇最低温度低于15℃天气,或者施药后5天内有5℃以上大幅降温,存在药害风险,不推荐使用。6.缓苗期、秧苗长势弱,存在药害风险,不推荐使用。7.不宜在缺水田、漏水田及盐碱田使用。8.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9.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10.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11.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12.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应按国家有关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规定执行。13.结合实际情况,在当地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安全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请医生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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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防雨淋。运输和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切勿倒置。远离火源或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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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