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应于水稻分蘖中后期,杂草2-5叶期施药。2、施药应选择在晴朗无风或微风天气下进行,以免因药液漂移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水稻田选择性除草剂。具有内吸传导和触杀双重作用。施药后能有效防治水稻田中莎草科杂草及阔叶草。如三棱草、扁杆藨草、异型莎草、碎米莎草、野慈菇、泽泻(水白菜)、鸭舌草、眼子菜、苣荬菜等杂草。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施药期间不可进食、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净手、脸。 2、严禁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影响药效。3、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4、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瓶子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5、棉花、豆类、瓜类、多种蔬菜、果树等双子叶作物对本品敏感,用药时防止雾滴飘移至邻近作物上,以免发生药害。 6、本品对环境和生物低毒,使用时仍应注意保护环境,避免污染水源及土壤。 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药液不慎溅入眼睛或污染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干净;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转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误服,需饮入食盐水冲洗肠胃,使之呕吐,避免给患者服用含脂肪的物质(如牛奶、蓖麻油等)或酒等,可使用活性碳,注意保护脑和肝脏。目前尚无特效解毒药,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防止倒置,注意防雨防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