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黄瓜根结线虫为害初期,黄瓜移栽时用适量本品拌细土沟施或穴施。
2、田间用药时避免药剂颗粒接触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生物源类根结线虫防治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有效防治黄瓜根部线虫。 |
注意事项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施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剂洒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后深埋或收回处理。
4、本品对鱼类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附近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鸟类保护区禁用,施药后立即覆土。
6、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早期中毒症状表现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