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施药适期:杂草生长盛期茎叶喷雾,喷雾均匀周到。
2、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3、大风天或预计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有机磷类非选择性苗后除草剂,防除单子叶和双子叶杂草,谷氨酰胺合成受抑制,导致植物体内铵累积、光合层被破坏,光合作用被严重抑制,达到除草目的。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使用时需定向均匀全面喷雾,喷雾时喷头上应加装保护罩,注意避免施药时药液飘移到临近作物。具体施用时,需在当地农药技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
2、本品遇土钝化,因此在稀释和配制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除草的效果。
3、施药时请带上口罩、手套,穿长衣裤等,不能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完毕请立即用肥皂水清洗手和脸。
4、刚施药后的区域防止人畜进入;容器的洗涤用水和残留农药不得流入河流、鱼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要避免对这些有益生物的影响。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 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立即移至空气清新处;如不慎误服,立即引吐,并携标签及时把病人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 应密封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的库房中,远离火源或热源,严防日晒雨淋。2 贮运过程中,不可与食物、种子、饲料、生活用品等混放混运。3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远离儿童和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销保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